关于2019年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实施办法
我校疗休养工作组根据《教师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2017]53号)、上海市教委沪(沪教委人 [2018]35号)文件精神和2019年上海教育系统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制定我校2019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实施办法。
一、工会负责2019年疗休养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参加疗休养教职工应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在岗在编教职工(含当年退休)。已经参加过疗休养的教职工,四年之内不重复。
三、疗休养费用一律在福利费中列支,其中学校福利费承担75%,部门福利费承担25%。教职工本人承担景区费用。
四、疗休养组团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受理退团、换人、换团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应由本人承担因退团造成的损失费用。
五、教职工参加疗休养,必须服从领队安排,增强组织观念,遵守学校规定且身体健康。
六、报名时间
符合疗休养条件的教职工即日起至6月12日前到各部门工会报名,由各部门工会将名单报校工会办公室。
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签字的休养承诺书
上海财经大学工会
201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