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第七届第五次教代会
暨第八届第五次工代会
征集提案通知

各教代会代表团及代表: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是教代会代表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设献计献策的一条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保证教代会的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及其代表在推进我校改革、发展、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特将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案内容
(一)可作为提案的内容
1.有关本校在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本校教学、科研、后勤、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涉及本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关心的其他比较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不应作为提案的内容
1.内容涉及国家重要机密的;
2.属于学术研讨的;
3.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4.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的(此类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
5.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6.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7.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三)提案必须符合的基本原则
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
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提案题目、情况分析、整改建议;
3.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
三
备注
提案信息系统登录链接为:http://jdh.sufe.edu.cn/。提案信息系统咨询电话:
工会:石一鸣 65903521
校工会
2022年9月14日

